蓄电池具有自放电效应。从生产制造车间到用户使用,大约要延误数月的时间。以Panasonic蓄电池为例,在30℃的环境温度下储藏8个月的时间,蓄电池的残存容量仅为出厂时的一半,因此对于新购买的UPS配套的蓄电池,一般要进行一次较长时间的充电,这叫做初充电。蓄电池的初充电电流大小应按0. 1C来充电。蓄电池在放电终了后可进行再充电,这叫做正常充电。目前在UPS中用两种较普遍的充电方式:浮充(Float Charge)和脉充(Tricble Charge)。所谓浮充电是指整流器的输出与蓄电池并联工作,并同时向负载供电.实际上此时整流器提供的电流分两路:一路送给负载,另一路送给蓄电池以补充蓄电池自身内部损耗.浮充充电工作方式接线简单,对改善UPS输出瞬态响应特性有好处。脉冲充电的特点是充电电流随蓄电池容量而变化,蓄电池和负载不是并联连接的,用这种方式充电可以缩短充电时间。
1.充电电压
由于UPS蓄电池属于备用工作方式,在市电正常的情况下处于充电状态,只有停电时才会放电。为延长蓄电池的使用寿命,UPS的充电器一般采用恒压限流控制方式,蓄电池充满后即转为浮充状态。
对于端电压为12V的蓄电池,正常的浮充电压在13.5~13. 8V之间。浮充电压过低,蓄电池充不满;浮充电压过高,会造成过压充电。当浮充电压超过14V时,即认为是过压充电。严禁对蓄电池组过压充电.因为过压充电会造成蓄电池中的电解液所含的水被电解成氢气和氧气而逸出,使电解液浓度增大,导致蓄电池寿命缩短甚至烧坏。
2.充电电流
蓄电池充、放电电流一般以C来表示,C的实际值与蓄电池容量有关。举例来讲,如果是10OAh的蓄电池,C为100Ah松下铅酸免维护蓄电他的充电电流为0.1C左右,充电电流决不能大于0.3C。充电电流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放电电流一般要求为。0.05C-3C, UPS在正常使用时都能满足此要求,但也要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如蓄电池短路。
理想的充电电流应采用分阶段定流充电的方式,即在充电初期采用较大的电流,定时间后改为较小的电流,至充电末期改用更小的电流。充电电流的设计值一般为0.1C,当充电电流超过。.3C时可认为是过流充电。避免用快速充电器充电,否则会使蓄电池处于瞬时过流充电和瞬时过压充电状态,造成蓄电池可供使用电量下降甚至损坏蓄电池。过流充电会导致蓄电池极板弯曲,活性物质脱落,造成蓄电池供电容量下降,严重时会损坏蓄电池。
3.充电方式
铅酸蓄电池放电产物是硫酸铅,若不及时转化掉,会使蓄电池处于充电不足状态,从而降低蓄电池放电容量和缩短蓄电池使用寿命。因此,须使蓄电池组处于充足电状态。一般采用恒压充电制.针对不同情况,可分浮充充电和均衡充电两种充电方式。
(1) 浮充充电
在线式蓄电池组长期并联在充电器和负载线路上作为后备电源。一般情况下,都采用浮充充电方式,单体蓄电池电压控制在2. 25V(相对于2V蓄电池).并定期观察、记录浮充电压变化情况.如果单体蓄电池电压偏低,说明蓄电池充电不足、容量不够,应注意跟踪。
(2) 均衡充电
所谓均衡充电是把每个蓄电池单元并联起来,用统一的充电电压进行充电。如果蓄电池组在浮充过程中存在落后蓄电池(单体电压低于2. 20V,相对于2V蓄电池)或浮充三个月后,宜进行均衡充电过程,其单体蓄电池充电电压控制在2. 35V,充6~8h(注意,一次均衡充电时间不宜太长).然后调回到浮充电压值,再观察落后蓄电池电压变化情况。如电压仍未到位,相隔两周后再均衡充电一次。一般情况下,新的蓄电池组经过6个月浮充、两次均衡充电后,其电压会趋于一致。均衡充电电流一般选0.3C或略小于0.3C,额定电压为12V的蓄电池,均衡充电电压一般选14.5V。
当UPS的蓄电池在使用中遇到下述情况之一时,要想恢复蓄电池的可充放电特性,应采用均衡充电的办法来解决。
① 过量放电使得蓄电池的端电压低于蓄电池所允许的放电终了电压。对于12V的M型铅酸蓄电池而言,其放电终了电压为10.5V左右。
② UPS蓄电池组中,各蓄电池单元之间的端电压差别超过1V。
③ 长时间放置不用、超过静态存储时间的蓄电池。常温环境中.一般UPS蓄电池的静态存储时间为9个月。当温度为31 C – 40℃时,静态存储时间为5个月(包括新购蓄电池)。
④ 重新更换了电解液的蓄电池。
⑤ 放电后未能及时充电的蓄电池。
⑥ 长期工作于浮充状态(即UPS长期工作于市电状态)并超过静态存储时间的蓄电池。
⑦ 不慎放电,将蓄电池端电压放至低于终止电压。
对于NP6-12型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其均衡充电电压为14V左右,允许的均衡充电 电流小于0. 28C;对于LCL12 V24P型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其均衡充电电压为14V左右,允许的均衡充电电流小于8A。
(3) 温度补偿
虽然蓄电池的工作温度范围很宽,可在-15℃~+45℃范围内运行,但是蓄电池运行环境温度为25℃左右,如果环境温度变化较大。需用温度系数进行补偿(-3mV/℃),可参考表3-2调整充电电压值。
(4) 充电操作
蓄电池组放电后,应立即转人充电,开始控制充电电流.以不大于0.2C为宜(如200Ah蓄电池充电电流应不大于0.2 * 200=40A)。当电流变小时,可慢慢提高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达到均充电压值后再充6小时,然后再调回浮充电压值。在蓄电池的初充电的电流大小设计中一般按说明书规定值或按额定容量1/10的电流来进行。使用中正常充电时,采用分级定流充电方式,即在充电初期用较大电流,充电一定时间后改用较小电流,在充电后期改用更小的电流。这种充电方法的效率较高,它所需充电时间较短,充电效果也好,对延长蓄电池寿命有利。有的新型智能UPS采用定期自动检测及循环充电的方式对蓄电池充电,以延长蓄电池寿命。
(5) 治疗性充放电
对于治疗性充放电过程,可从放电容量和蓄电池电压值判断每只蓄电池的“健康情况”,因为不同放电容量过程中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变化就代表了该蓄电池的“健康状况”,如有不合格的蓄电池,应采取补救措施。
有些UPS蓄电池欠压是由于UPS逆变器末级驱动电路损坏而造成蓄电池放电所致。若在修好电路故障后,及时将蓄电池接人原电路充电,仍然会使蓄电池复好如初。问题在于,欠压的蓄电池无法使UPS启动成功。此时,可用如下办法解决:
① 先用好的蓄电池将UPS启动到市电状态后,再撤掉好蓄电池并换上待充电的欠压蓄电池。注意,调换蓄电池时,要求UPS空载运行.一般UPS进人市电状态后,只要保持输入市电正常,撤掉蓄电池不会影响市电供电状态。给欠压的蓄电池充电时,注意观察充电电流。
② 将欠压的蓄电池先充电到10.5V(相对于12V蓄电池)以上,便可使UPS成功启动。
4.放电要求
蓄电池实际放出的容量与放电电流有关。放电电流越大,蓄电池的效率越低。例如,对于12V/24Ah的蓄电池,当放电电流为0. 4 C时,放电至终止电压的时间是110min,实际输出容量为17. 6Ah,效率为73. 3 %;当放电电流为7C时,放电至终止电压的时间仅为20s,实际输出容量为0. 93Ah,效率为3.9%。所以应避免大电流放电,提高蓄电池的效率。一般电路设计和用户选择负载,UPS蓄电池逆变放电电流不超过2C。
(1) 放电深度
放电深度对蓄电池使用寿命的影响也非常大,蓄电池放电深度越深,其循环使用次数就越少。虽然UPS都有蓄电池低电位保护功能,一般单节蓄电池放电至10. 5V(相对于12V蓄电池)左右时,UPS就会自动关机,但是如果UPS处于轻载放电或空载放电的情况下,尽管采用小电流放电能提高蓄电池的效率,但是当用极小电流(小于0.05C)长时间放电时,将导致蓄电池实际放出容量超过其额定容量.从而造成蓄电池严重的深度放电。当蓄电池放电深度为100 %时,蓄电池实际使用寿命约为200-250次充放电循环;放电深度为50%时,约为500-600次充放电循环。因此,在使用UPS时既要避免重载过流放电,又要避免长时间轻载逆变造成蓄电池深度放电,更要避免蓄电池短路放电,否则会严重损坏蓄电池的再充电能力和蓄电能力,缩短使用寿命。在蓄电池的实际应用中,不是先追求放出容量的百分数,而是要关注发现和处理落后蓄电池,对落后蓄电池处理后再做核对性放电实验。这样可防止事故.以免放电中落后蓄电池恶化为反极蓄电池。
(2) 放电操作
放电是为了检查蓄电池容量是否正常,一般采用10小时率放电,有条件的可用假负载放电.从用户方便的角度考虑,也可直接用负载进行放电,即断开市电,用蓄电池组供电。考虑到安全性,放电深度控制在30%-50%为宜,当然有条件时可放电更深一些,这样更容易暴露蓄电池潜在的问题。另外,每小时检测一次单体蓄电池电压,通过计算求出蓄电池容量,然后对照表3-3中的电压值,判断蓄电池是否正常.
蓄电池放出容量为电流(A)与时间(h)的乘积。在相应放出容量下,测出的单体蓄电池电压值应等于或大于相应电压值时,说明蓄电池容量正常;反之,蓄电池容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