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流电源系统保护
1.直流电源系统的蓄电池出口回路、充电装置直流测出回路、直流馈线出口回路和蓄电池试验放电回路等,应装设保护电器。
2.保护电器采用直流断路器或熔断器。
3.当直流断路器和熔断器串级作为保护电器时,其配合原则是:
1)熔断器设在直流断路器上一级时,熔断器额定电流应为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的2倍及以上。
2)直流断路器设在熔断器上一级时,直流断路器额定电流应为熔断器额定电流的4倍及以上。
4.各级保护装置的配置应根据短路电流的计算结果,具有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
5.各级保护装置可采用顺时电流速断、短延时电流速断和反时限过电流保护。
二、直流电源系统的测量
1.直流电源系统舍友微机监控装置时,在直流屏上的测量表计可仅装直流母线电压表。直流电压系统不设微机监控装置时,直流屏上应装设下列表计:
1)直流主母线、蓄电池回路和充电装置输出回路的直流电压表。
2)蓄电池回路和充电装置输出回路的直流电流表。
2.蓄电池回路应装设浮充电电流表。
3.直流分电屏应装设直流电压表
4.直流主母线应装设绝缘检测,能测出正极、负极对地的电压值和绝缘电阻值。
5.直流屏和直流分电屏上所有表计宜采用1.5级指针式或采用精度不低于0.1级的数字表计。
6.直流屏布置在控制室主环外或控制室外时,应在主环屏上装设直流母线电压表。
三、直流电源系统的信号
1.直流母线电压异常时,应发出信号。
2.当直流系统绝缘电阻低于规定值时,应能显示有关参数和发出信号。
3.220KV及以上和110KV重要变电站的直流屏和直流分电屏上,宜装设接地自动检测装置,同时应能显示有关参数和故障点并发出信号。
4.直流系统应具有蓄电池出口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熔断、充电装置交流失电、充电装置故障灯报警功能,应能显示故障元件并发出信号。
5.直流系统未设微机监控装置,且直流屏布置在控制室主环外或控制室外时,应在主环屏上装设直流系统故障总信号。
四、直流电源系统的自动化要求
1.直流电源系统中宜按每组蓄电池设置一套微机监控装置。
2.直流电源系统微机监控装置应具有下列基本功能:
1)测量。直流系统母线电压、充电装置输出电压和电流及蓄电池组电压和电流。
2)信号。直流系统母线电压过高或高低、直流系统接地、充电装置运行方式切换和故障等。
3)控制。充电装置的开机、停机和运行方式切换。
4)接口。通过通信接口,将信息传至上位机。
3.直流电源系统舍友微机监控装置时,各自动化装置报警信号及其他信息等,均应传至直流电压系统的微机监控装置,然后通过通信接口传至上位机。